星期三, 四月 23, 2008

从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为千分之一

      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,调整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税率,由现行3‰调整为1‰。即对买卖、继承、赠与所书立的A股、B股股权转让书据,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‰的税率缴纳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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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fortune/2008-04/23/content_8036191.htm

呵呵,我知道这个对广大的股友是多么好的消息,也知道这个本就不应该存在的税种确长期困扰着我们。
少缴点税吧,赚钱不容易,多抓几个贪官好的! 
 
恭喜发财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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